索引号: | 4311030021/2025-08153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事务中心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二○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冷水滩区房屋征收安置人员资格认定办公室在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事务中心七楼,组织召开了全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人员安置资格终审会议,区房屋征收安置人员资格认定办公室、区自然资源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局、区公安分局、区经管站、梅湾街道、曲河街道、上岭桥镇和项目指挥部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冷水滩区房屋征收安置人员资格认定办公室根据永政发〔2013〕28号文件、永政发〔2019〕4号文件对百花路项目(2人)、市公交停车场项目(12人)、新发地一期项目(1人)、首衡城二期项目(3人)共计18名申请人员的安置资格进行了终审审核,现将会议审议结果公示如下:
通过人员名单( 18人)。经审查,下列申请人符合安置政策规定,确认其安置资格,经公示后,若无异议,给予安置。
一、百花路项目( 2人)
1、蒋顺生户1人:颜立群(用地安置)、唐欣语(货币安置17万)
二、市公交停车场项目( 12人)
1、蒋小华户3人:蒋小华、吴政俊、吴依涵(用地安置)
2、蒋顺林户4人:蒋顺林、彭蓓蓓、周逸宸(用地安置);周沐瑾(货币安置17万)
3、蒋雪梅户2人:蒋雪梅、周蕾(用地安置)
4、蒋玉珍户3人:蒋玉珍、吴权、吴炳达(用地安置)
三、新发地一期项目( 1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9〕4号文件货币补偿安置28万/人
1、石和平户1人:唐悦涵
四、首衡城二期项目(3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9〕4号文件货币补偿安置28万/人
1、刘冬云户1人:廖家亿
2、石春春户2人:龙瑾、石可馨
欢迎广大群众反映和举报拟安置人员的有关情况及问题,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网络举报或到受理举报地当面举报。为便于了解情况,请举报人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串联诬告。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
公示期: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13日
受理举报时间: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13日
受理举报单位:冷水滩区房屋征收安置人员资格认定办公室
受理地点:冷水滩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事务中心
受理举报电话:周0746-8219293
受理邮箱:yzslstzsb@163.com
冷水滩区房屋征收安置人员资格认定办公室
2025年1月7日